开封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您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1、专科学校的普选严格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招生政策执行。学校实行“专业清场”的招生原则。候选人的志愿者优先。根据重大计划数量,按照备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将首先被记录。从高分到低分的考生进入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规划。成绩并列的考生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不能满足全部专业愿望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将转入录取计划中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3、考生加分、减分建档,应当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各专业不限外语考生。各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