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疆专科批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297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青海专科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238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30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43/- | 理科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7/- | 文科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7/22861 | 文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38/29645 | 理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9/15289 | 文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289/103844 | 理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02/62465 | 文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3/156933 | 理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6/68777 | 文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0/170984 | 理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32/69687 | 文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7/267102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252/286820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1/155870 | 文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368/150434 | 文科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9/104773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6/66069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6/177408 | 理科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5/82914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407/390635 | 综合 |
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与就业创业处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我校对海南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广东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安排专业录取,各招生专业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等,以上述12省(市)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其余各省普通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办法确定。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以位次决定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 专业调剂: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调剂专业时原则上注重考生原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的相近性和兼顾专业相关单科成绩。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但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作专业调剂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没有要求的省份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及男女生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原则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 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退档原则:没有填报我校志愿者;体检不合格者;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专业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本人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者。以上情况可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可登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当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当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确定,约占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为两档:一档特殊困难每年3800元,二档一般困难每年2800元 | 根据当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确定,约占在校生的23%以上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以当学年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2019-2020学年为39名。 | |
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专科生每人每年3000元 | 无限制 | ||
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补贴1500元 | 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定为准 | ||
副食品补贴 | 每生每年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个月3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情况补助500-5000元 |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一等13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评定对象(一等3%,二等5%,三等7%)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勤工助学 | 每月不超40小时,每小时12.6元 | 约270个岗位 | ||
学费住宿费减免 | 全日制残疾学生 | 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全部或一半 | 无限制 | |
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减免全部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应征入伍校内奖励金 | 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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